工伤认定时效已过,如果进行索赔?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07-18 04:49) 点击:223 |
工伤认定时效已过,如果进行索赔?根据我国法律规定,申请工伤认定,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一定期限内申请,具体规定为: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七条: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,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,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遇有特殊情况,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,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。 如果仅以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就不给于劳动者给予赔偿,显然不符合法律精神,违法社会公平正义。对于这种情况,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直接要求单位承担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。当然,承担民事责任也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,法律规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时效为两年,法律上有句名言,即“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”。因此,劳动者在受到事故伤害后,一定要积极主动的维权,提起法律程序,依法索要工伤赔偿款。 廊坊王海琴律师咨询电话:18031620715 150764625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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